离婚不易迁户难,“农嫁女”何以为家?|515国际家庭日
摘要:因为缺少时间,缺乏外界支持,而无法走完繁琐的程序;因为受村规民约的束缚而被“娘家村”排斥;因为没有“打点”村委,就被无故剥夺了迁移的合法权利……造成“安琪”们迁户难的原因看似各有不同,背后却都是同样对于女性处境的漠视所构成的制度性歧视。
离婚了,户口还在前夫家
打完持续两年的离婚战后,安琪突然意识到:要想彻底成为“自由身”,她还有一道难关要过。
2019年底,安琪通过诉讼摆脱了家暴出轨的丈夫,以及束缚了她10年的婚姻。2020年3月,当她想把户口从前夫家迁回自己的老家,却被律师告知,光有离婚判决书还不够,要先向法院申请判决生效证明,再办理户口迁入地——也就是老家的准予迁入证明(准迁证),才能去目前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迁户手续。
“娘家村”出具的准迁证
(照片由安琪提供)
好不容易把两份证明拿到手,安琪又要面临两个新问题:
1、户籍地的派出所要求她必须自己向村委索要户口本,如果村委拒绝提供,再去找派出所出具证明。对安琪来说,这意味着她不得不再次面对前夫的家庭和村委可能的刁难,经历二次创伤。同时,因为离婚时孩子被判给男方抚养,她也担心因为迁户口的事情,村里会有闲言碎语,对孩子造成伤害。
2、尽管正值疫情,迁户手续还是必须由本人现场办理。往返都要面临9天的隔离期,而安琪最长只能向工厂申请14天的事假,时间根本不够,只能选择辞职。
安琪在电话里和派出所反复沟通无果,无奈决定还是要跑一趟。等她做好了心理建设,说服自己抛弃恐惧和对孩子的愧疚感,准备等当月工资一到手就辞职,却发现已经来不及了——准予迁入证明的有效期是40天,等到发薪日就已经超出了时效,她必须再一次申请,重走一遍之前的流程。
“就好像命运和我开了个玩笑。我总是擦肩而过。”安琪忍不住责怪自己,觉得自己总是搞不清楚办事程序,才导致这样的结果。她陷入了要不要辞职的两难:选择辞职,回来后疫情还没结束,可能不好找工作;选择暂时不辞职,晚点再做打算,她又觉得这件事始终像根刺一样扎在心底,刺得她日夜难安。
迁户口,“娘家村”同不同意?
经历“迁户难”的期间,安琪在抖音关注了一些和自己境遇相似的女性。其中一位博主@我是沙沙呀 记录了自己离婚后迁户的过程:她老家的村子里,外嫁的女性想把户口迁回来,要经过全村人的同意,于是她在父亲的陪同下,一家一户地上门,请村民签户口回迁同意书。
这条视频共获得了7000多条留言,其中很多都是感慨离婚女性回迁户口的艰难。有人在评论区取经,询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,@我是沙沙呀 回复:娘家村同不同意是关键。也有人分享了自己离婚后因为娘家人不待见、村里不同意而无法将户口迁回的状况。
尽管安琪经历了种种繁琐的程序,但像她一样,能在短时间内顺利办下准迁证,已经实属“幸运”。更多的“农嫁女”“外迁女”们卡在了办理准迁证这一环,被生养自己的村庄拒之门外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?中改院农村转型发展研究所2019年发布的《中国农村妇女土地权利调研报告》中,指出了传统文化及村规民约对女性权益的影响:
妇女婚前跟父母一起生活,结婚后移居丈夫家庭。男娶“进”、女嫁“出”被认为是正常的合法的;反之则被认为是不正常的、甚至是不合法的,并且在分享村庄集体共有资源和利益时体现出来。“从夫居”的妇女离开父母同时往往要离开生育养育她的村庄。因此,妇女所在的村庄和家庭都把她们看成暂时的成员。
由于默认出嫁女性出嫁后“从夫居”,以及出于对土地分配、子女入学等实际因素的考量,“农嫁女”的户籍往往默认在婚后迁入男方家,甚至存在“娘家村”强制注销本村已婚女性户籍的情况。而户籍不仅仅是对身份信息的登记,更意味着土地承包、宅基地分配及在村集体中参与决策的权利,当外嫁的妇女因为离异、丧偶等原因,想要回到“娘家村”,村集体很可能出于利益考量而拒绝。
一旦离开了“婆家村”,又不被“娘家村”所接纳,外嫁女要面临的就是失去土地、经济困难,乃至无家可归的风险。
有的村庄因无土地可用于分配,不接收离婚妇女的户口。某县横水镇有一离婚妇女,在婆家村不能继续生存,户口转回娘家村,娘家村也不接纳,目前已有10年未获得承包耕地,只能依靠父亲的土地养活。
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规定:
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、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、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,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。…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、结婚、离婚、丧偶等为由,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。
但在户籍制度和村规民约这两座制度性“大山”之下,妇女依然容易被视作“非集体成员”而被村庄加以排斥,权益难以得到保障。
难在哪?女性面临的制度性歧视
在生活中,安琪也不是唯一一个面临迁户问题的人,她的一位同学就疑似因为没有给村委“好处费”而受到刁难,造成户口无法迁回。
安琪说,“迁户难”的情况在身边时有发生
因为缺少时间,缺乏外界支持,而无法走完繁琐的程序;因为受村规民约的束缚而被“娘家村”排斥;因为没有“打点”村委,就被无故剥夺了迁移的合法权利……造成“安琪”们迁户难的原因看似各有不同,背后却都是同样对于女性处境的漠视所构成的制度性歧视。要切实保障“农嫁女”的权益,需要的不仅是法律法规,还有对于法律和政策的落实,以及在操作层面减少女性所要付出的成本。
对安琪来说,她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。
在婚姻里,她曾被迫等待丈夫的“改变”;提起离婚诉讼后,她要等待案件的受理和判决;拿到判决书后,要等待判决生效……等待对她意味着漫长的折磨,如今这场折磨看起来仿佛没有终点。但她必须等。她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辞职,之后才能投入时间,专注于跑各种程序。
在几千人的见证下,@我是沙沙呀 已经成功迁回了户口。安琪也在期待这一天的到来——她将回到自己的家,彻底摆脱上一段婚姻带来的阴影。
(文中安琪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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